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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寻乌县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公共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公共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名额、学历、专业要求 (一)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学历。 (二)招聘单位、名额、学历、专业要求

序号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编制性质招聘 名额学历要求专业要求
1县委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额1本科财务或统计
党务公开网站管理办全额1本科中文、哲学、新闻、计算机
2组织部电教中心全额1本科中文、新闻、计算机、
3农工部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全额1本科农业、中文
全额1大专城乡规划、园林
4信访局县长手机信箱办全额1本科中文、法律
5财政局基本建设管理中心全额3大专工民建、市政工程、路桥、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预算
乡镇财政所全额4大专财会、财务、审计、计算机
国有资产经管中心全额2本科财政、会计、财务、金融、 审计、税务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全额3本科
会计核算中心全额4本科
6环保局污染物减排办全额1本科环境工程
7农粮局果业局果树技术指导站全额1本科园艺
果业研究基地全额1大专经济、社会学、营销、贸易
果树植保站全额1本科植保
土壤肥料站全额1大专农业资源环境、植物营养
8药监局食品药品检验所全额1大专食品科学、公卫、医药
9商务局口岸办全额1本科国贸、商务、口岸管理、英语
10防震减灾局抗震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全额1大专勘察、土木、建筑工程或设计
11工信局民营企业局全额1大专专业不限
12安监局安全执法监察大队全额1大专化工、法律、中文、计算机
13体育局体育中心全额2大专体育
14城管局园林所全额1本科园林
15人保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额1本科中文、法律、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或取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
就业局小额担保中心全额1大专财会、中文、计算机
农保局全额2大专财会
1大专专业不限
16统计局普查中心全额1本科统计、财会、经济、中文、数学、计算机、工商管理
17工业园区办全额2大专经济管理、工民建、市政建设、工程审计
18司法局司法所全额2大专法律
19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全额2本科规划、建筑
20城投公司全额1本科工民建、路桥
21审计局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中心全额1大专工民建、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公路桥梁
22国土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经费全拨1本科国土资源管理、文秘
土地评估所1大专测绘
合 计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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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7日至6月3日。 2、报名地点:县人保局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大楼411室) 3、报名须带材料: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乡镇计生办开具并由县人口计生委审定的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 5、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报考费:按200元/人收取。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保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6月 11日上午。 2、笔试时间:6月12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寻乌县实验小学。 4、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1、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经加权得出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由人保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对象报县人事协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到人保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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