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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4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市直3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
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市直3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附表:《吉安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2月23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至2月23日共3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地点详见《吉安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岗位表》。 3、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费为40元/人。 4、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进行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两科的,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只进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一科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的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1、公共科目考试 ①考试的命题、考试、阅卷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知识等,不指定教材。考试试题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考试时间:2011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3月9日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考生3月10日至3月11日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点或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③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科目考试(面试) ①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②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公共科目考试分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人员。 ③鉴于市歌舞团男、女主持人岗位(代码为06、07)、市群艺馆戏曲表演岗位(代码为10)、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员岗位(代码为01、02)的特殊性,考生不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直接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④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合成总分数相同则以专业科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空缺的职位,则在进入该职位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人选中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各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6-828611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96-8286791、8286792吉安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31043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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