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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考雇员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达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目标,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规定,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考3名高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为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达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目标,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规定,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考3名高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雇员制工作人员。

一、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野外作业;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2011年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6、招考职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职 位

人数

专业要求

普通管理职位

3

地理信息系统、勘探技术与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测绘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土木工程、水利工程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1年7月4日-2011年7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在滨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大厅14号窗口报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从滨州高新区网站(
www.bzgxq.gov.cn)下载。
三、报名所持证件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 3张。代报考人员需交验代报考人员的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交笔试报名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纪工委、党群工作部、国土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招考方式
1、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测试,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人数要求的取消本次招录。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选取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能参加面试的需提前1天告知组织方,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不能到场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专业、综合素质等。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个人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核。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3、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人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管理
1、考核、体检后确定拟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为1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试用期满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月工资在2000元左右,根据工作情况每年递增。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规定参加员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2、录取的工作人员由滨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及管理。
本简章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3160106 3160107

中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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