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高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1、共招聘工作人员8名(计算机专业1人,在潍坊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工作;其余7人在潍坊高新区城建局工作)。
2、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因在一线岗位工作,限男性;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日至9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高新区第二孵化器西北楼316室
联系电话:0536-8881903
报名方法: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潍坊市高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套。考务费100元。
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
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测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答辩形式,内容为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与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相应增加录取名额。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经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研究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按照潍坊高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在潍坊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wfg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1:《潍坊高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2:《潍坊高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
潍坊高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