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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cstudy.com)快讯:一、医院简介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经江西省机构

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cstudy.com)快讯:
  一、医院简介
  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经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赣编办文(2005)109号文批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00名。医院采取合作投资建设方式,隶属江西省卫生厅直管,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教学医院。总投资约1.5亿人民币,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对外营业。
  医院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城主干道迎宾大道,东邻安远,寻乌;南靠龙南、定南、全南,西连广东南雄,西北接大余,北界南康、赣县。京九铁路、赣粤高速公路、105国道纵贯全境南北近70公里,信池、信雄、信寻三条省道横亘东西,赣韶高速距信丰15公里直达广州。北上南昌、南下广州、深圳仅需4小时车程,距赣州新机场约50公里。医院辐射周边五县300余万人口,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招聘计划

序号
部 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含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1
内科
内科医师
5
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急诊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各1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外科
外科医师
4
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泌尿外科、普通外科、矫外科、脑外科各1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儿科
儿科医师
1
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重症医学科
重症医学科医师
1
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麻醉科
麻醉科医师
1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超声科
超声科诊断医师
1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内、外、儿科
临床医师
26
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急诊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血液科、肿瘤内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泌尿外科、普通外科、矫外科、脑外科、儿科各2名

  注:1. 要求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统招学历,不含成人教育学历。
    2. 以上临床医师岗位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前。
  2. 报名地点:人事科
  3.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3376178
  E-mail:gyey3342888@163.com
  地址及邮编:江西赣州市信丰县迎宾大道331号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 341600 
  4. 报名程序:将纸质版简历(含已获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计算机等级合格证复印件)邮寄至我院人事科,并将电子版简历(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gyey3342888@163.com。面试时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所有已获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计算机等级合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另需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四、面试考核
  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及省人保厅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以上招聘人员暂实行人事代理,按国家及江西省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待遇按医院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享受,根据情况可执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各项待遇从优。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不予聘用。
  2.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则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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