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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青岛市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青人发[2006]7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青岛市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人,请见《2011年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青人发[2006]7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青岛市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人,请见《2011年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青岛市市内四区落户政策。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2011年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dhrss.gov.cn)、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 (http://shibei.qingdao.gov.cn)发布。相关考试通知、面试安排、成绩公示等招聘信息在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http: //shibei.qingdao.gov.cn)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得报名)
  2、报名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青岛市市北区昌邑路2号)。
  3、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资格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1年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 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 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已与 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须与所学专业相符。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A4规 格)。报名时一并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不含报名表张贴的照片)。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前招聘和选派的毕 业生,含2009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学历证书、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 "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 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 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逾期不再受理)一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到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服务中心(青岛市市北区昌邑路2号)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如需委托他人代领,须出具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考生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 原件。
  对特困、低保或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含笔试和面试)。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 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 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六类:A为城建工程类、B为新闻类、C为计算机类、D为舞蹈类、E为教育类、F为医疗卫生类(其中按照岗位分为临床医学、中医、医学影像学、检验四个专业),每个笔试科目的考试内容为该笔试类别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6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在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公示。
  (四)面试
   应聘舞蹈编导职位的,面试采取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应聘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答辩和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其它职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 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专业水平。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方式为答辩的,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方式为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或说课的,答 辩成绩占总成绩的20%、专业技能测试或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及面试成绩在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公布。
  (五)总成绩评定
  应聘人员报考教师职位和舞蹈编导职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答辩占20%、说课或专业技能测试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应聘其它招聘职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 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如均合格,则不对其他进入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 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七)聘用
   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 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 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加分人员情况、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方案、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以下网站公布:
  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教育类咨询电话:0532-83650757
  卫生类咨询电话:0532-85801170
  其它类咨询电话:0532-85801144
  监督举报电话:0532-85801015
  工作时间为每天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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