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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2016年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德人社〔2014〕64号)要求,德州市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德人社〔2014〕64号)要求,德州市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1980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期间出生),就业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正常处理公务。 (四)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德州市民政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计划招聘15名,从事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的辅助工作。 (一)市民政局:岗位数量3个。 (二)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岗位数量4个,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市救助管理站:岗位数量2个,会计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市殡仪馆:岗位数量2个。 (五)市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岗位数量1个,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人员:岗位数量1个,擅长文字材料者优先。 (七)德州军用饮食供应站服务人员:岗位数量1个。 (八)市革命烈士陵园:岗位数量1个,要求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16年6月12日至6月17日在市民政局人事科(市行政综合楼10楼1077房间)现场报名。 2、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从德州市民政局网站(www.dzsmz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德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进行失业登记);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于2016年6月24日前到市民政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招聘考试。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笔试时间:6月25日上午9:00至11:0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等事宜在准考证上告知。 (三)体检、公示。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德州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月工资为2000元,单位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录用人员需与录用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上级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34-2687212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德州市民政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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