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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招聘人民调解员3人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因十月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十月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条件:
因十月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十月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
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德高望重、会做群众工作、调解工作能力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热心做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年公民。
(3)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五老"乡贤(长期居住在本村庄,德高望重、群众基础好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村长、老教师、退伍军人等)等优先选聘。
(4)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未曾受过刑事或劳动教养处罚等不良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 22 岁至 65 岁。
三、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职责任务
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人民调解员应多渠道了解调查,多途径调解化解,高效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对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诿不受理;积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现违法犯罪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苗头隐患,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调解统计、案例选报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和基层人民法院业务指导,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认真完成十月田镇党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执行。
五、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请自行填写打印《人民调解员选任登记表》,如有村委会、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推荐,请同时填写《人民调解员选任推荐表》,填写完毕后递交至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司法所,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②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五、招聘方式
1.面试考核人选。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应聘人员,电话通知参加报考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速记笔录的方式。面试考核主要对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调解能力、速记笔录等方面进行考核。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速记笔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进行发布。
7.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学历一致的,以有推荐单位的优先。如同时具有推荐单位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为面试形式,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注: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报名人员依据考试范围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任。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公示。
七、纪律与监督:
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求职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叶胜存
联系方式:0898-2656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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