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201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山东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权,在潍坊市公安局
山东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权,在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本人及近亲属无犯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潍坊常住户口,或者在潍坊市城区有住房。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社区服务及治安巡控职位、交通安全管理员职位(限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其他职位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矫正视力在5.0以上。 (六)复退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2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汶泉派出所警务大厅(地址:健康东街与高新二路路口南行500米路东)。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可在潍坊综合保税区官方网站"最新公告"栏(www.wfftz.com)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或到报名处领取)、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材料(复退军人须提供复员、退伍证书,非潍坊市常住户口人员须提供房产证件,受过表彰奖励的人员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2寸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资格审查包含现场目测环节,须由应聘人员本人独立完成,主要检查应聘人员有无明显外观疾病、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文身、肢体功能障碍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体貌特征,以及色觉、嗅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步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为1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判定,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以百分制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测评 按照考试总成绩,招聘计划为1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按比例计算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要求,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测评项目及标准为男1000米跑(≤5′00″)、女800米跑(≤5′00″),纵跳摸高男(≥235CM)、纵跳摸高女(≥200CM)。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体检和考核政审 对体能测评达标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范围人选。体检、考核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际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综合保税区官方网站 "最新公告"栏(www.wfftz.com)和"潍坊保税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享受综合保税区区聘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根据有关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潍坊综合保税区官方网站"最新公告"栏(www.wfftz.com)和"潍坊保税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6-2118030 监督电话: 0536-2228060 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 2016年9月21日
附件:1、 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及职位表 2、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