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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 考 核 通 知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诸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对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进行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详见《诸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公布及是否进入体

根据《诸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对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进行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详见《诸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公布及是否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公告》)。

二、考核时间

3月24日-3月27日。

三、需提交材料

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需提以下材料:

1.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的,提交①档案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②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所在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以及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证明材料。

2.超出派遣期未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的,提交①档案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鉴定材料;②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所在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以及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交①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②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所在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以及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证明材料。

注:资格审查时,尚未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请在提交考察材料时,一并提交。

四、其他

1.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各项材料准备齐全并按时报送,避免因材料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聘用工作。

2.材料报送地点:诸城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科(诸城市密州东路77号),联系电话:0536-3012316。

诸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务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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