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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
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对象   面试入围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及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等见《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四、面试资格确认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18日16:00前将《面试确认函》(样本见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我局,并务必以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电子邮箱:xmciq_rsc@xmciq.gov.cn(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面试确认书");传真号码:0592-5675739;确认电话:0592-5675973。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函》或未电话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   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于2月18日16: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3)的书面材料传真至我局,并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传真号码:0592-5675739。   如考生放弃面试且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我局将按规定将情况上报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该考生诚信档案。   (二)递补   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按规定从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面试递补人员名单中进行递补,并对外发布递补公告。   (三)资格复审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检大厦2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我局将根据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在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明细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失(待)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提供);   5. 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到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含:"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特岗计划教师)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证明;   8. 所报考职位有基层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与工作经历有关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材料或单位证明;   9.考生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5张(背景底色系浅色,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五、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   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17:00。   (二)面试地点   厦门市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   (三)面试要求   1.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国检大厦23楼)。上午8:5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在面试区域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不得带走或销毁考试材料。   2.参加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备复查。   3.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的,需按照要求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考官组面试所有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2.当天全部面试结束后,我局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考生时刻保持关注,并保证手机畅通;我局将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和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3.体检不合格的,按相应职位符合条件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生。   4.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相应职位符合条件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三)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根据人社部统一规定的项目。   2.体检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1:00后禁食、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3.体检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如女生生理期的),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   4.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以便核对身份,请自备体检费。   5.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宜   1.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方式:   电话:0592-5675973、5675531 传真:0592-5675739   电子邮箱:xmciq_rsc@xmciq.gov.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1906室   邮政编码:361012   2.附近住宿:金宝大酒店,联系电话:0592-6013888;金宝银楼,联系电话:0592-6015300。若需预定房间,请自行与酒店联系。   3. 附近公交站点:东渡站。火车站乘公交车:43、102、107、842、958路等,厦门机场候机楼乘公交车:84路。   4.因东渡路正在进行施工,交通较为拥堵,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函   3.放弃面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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