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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德城区2017年到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拟招聘教师15人,其中初中7人,小学8人,具体岗位(学科)和计划如下: 学科单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地理 生物 物理 化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拟招聘教师15人,其中初中7人,小学8人,具体岗位(学科)和计划如下:  学科单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地理 生物 物理 化学 历史 合计 初中 1 1 1 1 1 1 1 1 8 小学 3 3 1 7 合计 4 4 2 1 1 1 1 1 15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4月1日后出生),专业对口,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各科专业课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招聘程序   德城区教育局、编办、人社局、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委到学校现场招聘。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理科楼一楼报告厅。   (一)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大学成绩单。   通过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   (二)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报考的岗位(学科),抽取课题、写说课教案,时间40分钟。说课顺序依据现场抽签确定,说课时间不超过6分钟,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三)考察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考察,由招聘工作小组到其所在的院系与部分老师、同学以谈话方式进行,院系党组织在《考察评定表》上对其政治思想、生活和学习表现签署评定意见。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工作小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到德城区教育局报到后,统一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自行取消。   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由学校派遣到德城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接收等相关手续。应聘人员报到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   五、待遇   应聘人员报到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各学校工作,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为1年,服务期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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