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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乐亭县公开招聘发展改革局、招商局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加强我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加速县域经济发展,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发展改革局、招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男性13名,女
为加强我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加速县域经济发展,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发展改革局、招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对象及条件 户籍在我县(含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女性要求英语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毕业生。 被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待遇 被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事业人员的待遇执行。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按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上午8点30分起至2013年11月20日下午5点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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