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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招聘70人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解决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工人队伍结构老化,森林资源管护力量严重不足问题,经管理局党委研究,并报经省林业厅审核,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解决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工人队伍结构老化,森林资源管护力量严重不足问题,经管理局党委研究,并报经省林业厅审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际操作技能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岗位特点和岗位需求,在本单位编制限额内,通过考试、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2013年合同制工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成立

副组长:曹运强、钟德军

成 员:徐国山、宋瑞丰、李军、吴彦强、李金兰、田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人事科,负责招聘合同制工人的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为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招聘合同制工人70名(其中安排退伍军人10名,不再参加报名考试)。其他具体岗位为:营林区管护岗位A、招男工30名(主要岗位为专业扑火队或营林区护林防火);营林区管护岗位B、招女工25名(主要岗位为营林区防火值班等后勤服务);营林区管护岗位C、望火楼瞭望岗位(男工)5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林业事业,具有扎根深山营林管护一线的奉献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聘用后签订岗位合同,须在营林区一线从事护林防火以及相应工作岗位工作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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