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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邢台清河县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 【2011】32号),清河县《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清字【2011】2号)的文件精神,经县委政府批准,我县录用
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 【2011】32号),清河县《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清字【2011】2号)的文件精神,经县委政府批准,我县录用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对象:

(1)在我县报到的未就业非师范类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我县报到的未就业非师范类本科三批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以下专业)

⒈机械制造

⒉工业工程

⒊工业设计

⒋安全工程(机械电气方向)

⒌测控技术与仪器

⒍机械电子工程

⒎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⒏自动化

⒐车辆工程

⒑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⒓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⒔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⒕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自动化方向)
⒖纺织工程

⒗服装设计与工程

⒘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⒙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⒚纺织化学与整染

2、招聘条件:

(1)毕业生本人及配偶一方具有清河户籍或父母一方在清河工作三年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名额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招聘毕业生120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的招聘程序进行。

1、公布招聘信息。由县人社局通过媒体公布相关招聘信息。

2、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2月4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亿力大厦南侧)。联系电话0319-8291108。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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