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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2011年公开招聘208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
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8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及数量分布见《唐山市201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1、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高等院校2011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报考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3、唐山市户籍(或生源地)或服务于唐山市的2011年及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3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 6符合岗位要求的设置条件。详见《唐山市201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招考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是:从2011年9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2日8:30至9月26日17:00。 缴费时间:2011年9月22日8:30至9月27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加试岗位6: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包含要求学历低限为研究生或要求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2011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信息查询 应考人员可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或唐山市人才网站(http://www.tsrcw.com)查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到唐山市人社局流动调配录用处(市政府院内2号楼114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缴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及聘用 1、笔试2011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进行《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证件审核。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3:1(需加试的岗位按照6: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于2011年10月29日-30日8:30-17:0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等证件材料(以上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西山道65号)三楼报告厅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加试或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3、加试。报考"加试"岗位的考生,证件审核通过的参加加试,加试内容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自行制定。根据加试考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加试"岗位,进入加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于或不足3:1,则不再组织加试,证件审核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11年11月19日-20日,面试的具体入闱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11月16日9:00-18日17:00,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体检。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7、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聘用。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分别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应届和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须注意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要求,特别是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加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823554 附:《201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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