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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河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推进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
河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推进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教育系统教师6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加大公开和监督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水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20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其中: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80个(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岗位属自收自支事业编,司法局正围律师事务所1个岗位自收自支事业编),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80个,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60个。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和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在承德市服务的2016年期满或续聘期内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岗位(持市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报考);985、211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7月 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5、已被我县录用的特岗教师(含试用期内)不得应聘围场农村小学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7月23日-2016年7月29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围场电视台和围场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考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报考其它岗位人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进行。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215室)。 联系电话:0314-7528562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围场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版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报名与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5)《笔试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领取地点: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215室)。 2、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可通过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vcrs.gov.cn)提供的链接进入,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报名主要环节有: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情况查看、招录计划裁减、准考证打印等。   (1)注册   时间:2016年 7月30日9:00-2016年8月3日24:00。   拟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完成注册方可提交报考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提交报考申请(即: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再参与后续报名环节)。   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注册,可在8月3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室就业促进股进行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请考生于8月3日24:00前重新注册。   (2)提交报考申请   时间:2016年7月30日9:00-2016年8月3日24:00。   注册人员凭注册信息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提交报考申请期间,每天22:00至24:00为系统维护时间,此间报名系统将暂时关闭,请报考人员错开系统维护时间提交报考申请。   (3)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审核时间:2016年7月30日12:00-2016年8月3日24:00。   自2016年7月30日12:00进行的第一次审核开始,约每6个小时进行一次计算机自动审核并返回审核结果。   (4)网上缴费   时间:2016年7月30日12:00-2016年8月4日12:00;   本次考试的报名考务费仅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须按时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报名考务费用为100元/人。   (5)报名情况查看   报名期间各岗位的报名情况于次日在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vcrs.gov.cn)公布。   (6)招录计划裁减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报名缴费结束后,招录计划裁减结果将于2016年8月4日在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vcrs.gov.cn)公布。 (7)准考证打印   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6年8月6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7日后在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vcrs.gov.cn)、围场新闻网、围场行政服务中心公布。 笔试内容: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应聘教育系统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内容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有偿提供或抽调专家封闭出题。 (1)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9日、8月10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最低分数线。同时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138室),联系电话:0314-7528562。 复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在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vcrs.gov.cn)、围场新闻网上及时对外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考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异地选调,并督导巡视。 (3)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每半天抽签确定面试组别。 (4)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县直、乡镇: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教育系统教师:考试总成绩=相应学科内容专业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4、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vcrs.gov.cn)、围场新闻网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参加面试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考核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发现问题的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vcrs.gov.cn)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人事部门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2、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3、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由本人向所分配的工作单位签定服务5年承诺书,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招聘简章》有关内容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 ‍‍附件1:围场县县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信息表.xls 附件2:围场县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3:围场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4‍‍:报名资格审查表(硕士研究生使用).docx‍‍‍‍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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