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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鹤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简章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人才91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考的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8:00至7月2日17:00。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鹤壁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6年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诚信承诺书》,并根据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填报《报名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3.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2-3362500。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填报资料(含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7月4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20日8:00至7月23日16: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6年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二)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三)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四)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我市将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进行核对。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在职人员须查验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考岗位对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公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等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组织填写《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表格,连同拟聘用人员的档案、毕业证书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hahb.l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所有招考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92-3316985   附件下载:   2016年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聘用岗位表.xlsx   2016年鹤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专业类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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