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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招聘4人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是在全社会不断重视质量、不断追求质量的大背景下,经中央编办批准,于2015年组建成立的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该机构既是为质检总局提供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专门机构,也是站在国家层面
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是在全社会不断重视质量、不断追求质量的大背景下,经中央编办批准,于2015年组建成立的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该机构既是为质检总局提供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专门机构,也是站在国家层面、以国际视野、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进行深入研究和决策储备的质量智库。   因发展需要,现招聘研究岗位工作人员4名,在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内设的研究部门任职。   一、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开展质量发展战略、理论、质量安全分析、质检体制机制和质检国际合作研究等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软科学相关研究工作经历,具有质量领域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5.质量、管理、经济、信息、法律、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   6.身体状况良好;   7.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8.具有北京市户口,或者符合教育部留学人才中心落户北京的相关要求;   9.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10.具有较强的文字驾驭能力,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11.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意识。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1.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6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于11月10日-11月30日登陆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www.newjobs.com.cn/),点击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栏,进入网络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报名。   3.初步资格审查及名单公布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进行。考生可在申报岗位的次日开始,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也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批进行公布。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12月5日开始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报考者于2016年12月10日(周六)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用具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考试科目为"专业能力综合测试"加论述题,重点考核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工作岗位的能力,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四)笔试的时间初定于12月10日(周六)上午,地点定在北京。具体地点、考场分布、考试要求将于12月5日左右在中国国家人才网上公布。   四、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地点:待通知。   (二)面试形式:无领导小组讨论加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四)面试当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等)参加面试。   五、公布成绩   考生于2017年1月10日起到"中国国家人才网"网址(http://www.newjobs.com.cn)查询成绩。   六、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   七、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如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人:闫薇 010-82261459   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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