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月19日至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月19日至因工作需要,惠阳区司法局属下事业单位惠阳公证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月19日至

因工作需要,惠阳区司法局属下事业单位惠阳公证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惠阳公证处为惠阳区司法局属下副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持公共财产、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为全区公民、各行各业提供公证服务。

二、招聘职位及对象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区司法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752-3827212。

(三)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备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计生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和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审核原件提供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会同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向通过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书。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和本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占60%,面试占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委托上级相关部门命题和评卷。

4、成绩查询:在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在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页上公示。

(二)聘用。将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惠阳区司法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阳区司法局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