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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眉山法院系统考录公务员体能测试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的公告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4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能测试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我市法院系统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对象为丹棱县法院司法警察职位考生6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生于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15前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到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集合,统一前往测评场地。证件不齐者和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应自备运动服、运动鞋;测评前关闭通讯工具电源统一上交保管,严禁携带进入测试场地,违者取消测试资格。考生应保管好自己的抽签条,测评之前,需重新核实序号。考生不得向他人透露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取消测试资格。考生应听从测评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地点候考,不得在测试场内随意走动。考生在测试过程中故意影响和干扰他人测试的,取消该考生测试资格。每项测试结束,考生应回到终点,由裁判当场公布考生的成绩,并进行签字确认。如考生对判定的成绩有疑义,应立即向裁判提出,经裁判现场查实、当场仲裁,予以解决。考生不得替代他人测试,违者取消两人测试资格。

四、各测试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具体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职位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三项都达标者为合格。

五、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附件:1.2014年眉山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册

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3.《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2014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公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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