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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知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全省监狱劳教(戒毒)

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全省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要求,现将本次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 间:201416日(星期一),830-11301430-1730

地 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行政楼309办公室

三、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根据《关于2013年下半年全省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中关于"资格复审"的要求,带齐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若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本人学生证上未记载(或记载不准确)所学专业信息或学历信息的,则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及学历层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四)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工作截止20141717:30前完成。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后,由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政治部发给其面试通知书。

(六)资格复审后的面试及体能测评工作暂定于2014111日在成都市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838-2514189(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政治部)

附件: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政治部

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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