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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就业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了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社会保障,因工作需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机关后勤保洁工作。一、招聘岗位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楼层保洁
为了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社会保障,因工作需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机关后勤保洁工作。

一、招聘岗位

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楼层保洁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惠水县户籍,非农户口。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胜任保洁工作的身体条件。

4、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不能报名。

三、报名对象

在公共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省政府同意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家庭失业人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法: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及相关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报名地点:惠水县就业局

联系电话:6220980,联系人:夏勇。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比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合格者按有关省、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程序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最长3年的劳动协议。

六、相关待遇

1、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

2、聘用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说明: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每月工资约为610元/月

七、聘用管理

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累计旷工2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协议到期的。

惠水县就业局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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