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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报账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一、岗位描述报账员岗位:收集与整理会计资料、做好年度财务预算、报请相关部门核销财务数据、管理单位内部资产等。二、
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报账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报账员岗位:收集与整理会计资料、做好年度财务预算、报请相关部门核销财务数据、管理单位内部资产等。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组织协调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六)厦门市户籍。

(七)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两年以上相关财务工作经验(截至2011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3年9月25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 和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同时发布。

2.报名时间:

2013年9月 25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思明南路303号(思明区建设局)综合科。

联系方式:电话0592-2031540、传真0592-2075982

联系人:小杨

4.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形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一),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 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招聘。

(三)考试方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总分的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核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

3.面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总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期限为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起算)。当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该批次报考该岗位且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

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六)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认证)。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

(八)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有关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2667029

(十)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2013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一: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二:专业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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