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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队辅助队员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充实区救助服务队人员队伍,越秀区民政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区救助服务队辅助队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一)年龄:40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充实区救助服务队人员队伍,越秀区民政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区救助服务队辅助队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年龄:40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高165CM以上;

(四)热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

(五)身体健康;

(六)户籍不限。

退伍军人或持有B1或以上驾驶证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11月18日(星期一)-19日(星期二)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民政局(广州市六榕路127号)三楼社会事务科。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计生证和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考试。

三、考试形式和方法

(一)考试办法

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素质考评,由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进行评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考生(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胜任的,不予聘用。

(二)工资待遇:按越秀区合同工工资标准执行。

(联系人:李添容、卫科联系电话:83302310)

越秀区民政局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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