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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补充人员2012年招聘方案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建筑设计、工程测量等工作。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建筑设计、工程测量等工作。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要求,及我院现有人才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及人才培养能力、地勘工作性质和野外一线技术工作需要,在现有编制的情况下,决定拟公开招聘从事地质野外一线工作的紧缺急需人才4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条件
专业学历 专业 岗位人员来源其他要求
土木工程、工程地质、勘查技术与工程大专及以上1人工程勘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必须能独立野外一线工作,具有二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水文与工程地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岩土工程技术大专及以上1人工程勘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2011、2012届毕业生野外一线
园林(风景园林方向)、艺术设计、景观建筑设计本科及以上2人建筑方案设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0、11、12届毕业生野外一线
二、公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四)热爱地质事业,能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 四、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应于2012年7月26日-2012年8月10日前向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人事部门报名,报名时随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考核办法 (一)每个岗位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由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名时间截止后,如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开考。 (二)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均采取百分制,分别占综合总分的60%和40%。 (三)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六、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我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确定   用人单位将综合考核、体检均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上报主管局人事部门,并由人事部门提交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结果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根据《福建省地勘局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闽地﹝2005﹞153号)要求,我院成立由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工会代表、相关专家和单位领导等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十、相关待遇 (一)享受相应学历和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 (二)享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经考试、考核批准聘用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报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若改制则按改制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布信息方式 经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同意、福建省公务员局审核通过的招聘方案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www.fjdky.com)发布招聘信息。 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 联 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380825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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