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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通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结合工作需要,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系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结合工作需要,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系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市政公用事业; (四)国家任务招收的、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2012年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考生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25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以邮寄的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秀路660号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532973(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传真:0595-22532970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请提供以下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在考核(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5.已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出具且加盖公章的研究生在校期间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及2012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报到时应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到证原件)。 6.报名登记表中如有填写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情况的,应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初审 泉州市市政公用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 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通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真实情况,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不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内容)和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六、考核、体检与聘用 (一)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岗位拟招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方式和内容: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体检 1、体检项目及标准: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由泉州市公务员局在泉州市人事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经市公务员局核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满并合格的予以转正,不能胜任工作者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如遇应聘人员体检或审查、复核不合格,或因故弃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在考核合格的人选中递补。 (二)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岗位信息表+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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