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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高级专业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高级专业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公告为引进优秀中高级专业管理人才,推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进程,中共四川省委组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高级专业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公告
为引进优秀中高级专业管理人才,推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进程,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以下简称"省委组织部")、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组织24户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面向海内外市场化选聘39名中高级专业管理人才,其中高管12名、中层27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较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应聘高管的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年限:国有企业人员需任拟聘职位下一层级满2年以上,不满2年的需任本层级及下一层级累计满4年;民营、外资、合资等企业人员需有与应聘企业规模相近或更大的企业对应层级职务的任职经历,任职年限要求同国有企业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14年4月30日。
(4)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工作经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其他资格条件见职位说明书(点击职位一览表中具体职位)。
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2.应聘中层职位的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年限:国有企业人员需任拟聘职位下一层级满1年以上,不满1年的需任本层级及下一层级累计满3年;民营、外资、合资等企业人员需有与应聘企业规模相近或更大的企业对应层级职务的任职经历,任职年限要求同国有企业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14年4月30日。
(4)其他资格条件见职位说明书(点击职位一览表中具体职位)。
(三)现不在企业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应聘高管或中层职位
(四)不受理报名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7.其他不宜报名的。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考察了解、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起止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6月13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办法:应聘者可登陆四川省国资委网站(www.scgz.gov.cn)直接报名,也可到四川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选聘办,设在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接待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和下午2:30-5:30(北京时间);选聘办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黄忠小区同友路11号2014房间;邮编:610072;选聘办电子邮箱:scgzw2014@163.com;联系电话:87598921、87598972、87598867 传真:87598972
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者只能报一个职位,并自愿选择是否服从同类职位调剂。参加选聘的24户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现有人员不得报考本企业职位,可以参加其他企业职位选聘。
2.应聘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同时请说明应聘企业及职位,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②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各1份;③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
3.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的应聘者,报名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一并上传或及时将报名材料邮寄到选聘办。组织推荐人员的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不再退回,我们承诺为应聘者保密。
4.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按选聘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应聘条件者不满3人的职位,不再进行后续选聘工作。
(三)测试。在有关专业机构技术支持下,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高管及中层应聘者分类进行专业测试,重点测试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四)面试。每个职位3至6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选由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岗位特点及专业测试结果等情况确定。各企业面试组根据面试情况,参考测试情况,就每个高管和中层职位提出2-3名考察对象。
(五)考察了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和面谈,全面了解应聘者的能力素质,并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经考察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放弃该职位的选聘。
(六)决定聘用。由企业按程序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三、选聘人员管理
1.对选聘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由企业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其协商后签订聘用合同。企业董事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和实发薪酬。任期届满可续聘或不续聘,也可视工作需要安排合适岗位。
2.选聘人员薪酬高于企业同层级人员,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董事会根据企业及人选实际、行业水平及经营目标等与拟聘任人员协商确定。选聘人员的职务待遇参照本企业同层级人员确定。
3.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聘用人员,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列为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加强培养使用。
4.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表现较好的优先推荐作为中央、省级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资助人选及有关人才荣誉称号评选,做出突出贡献的通过专项奖金、特殊津贴、股权期权等给予特殊奖励。
四、对选聘工作的监督  
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28-12380,87598892。

附件:1.市场化选聘12个高管职位一览表
2.市场化选聘27个中层职位一览表
3.市场化选聘报名表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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