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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公开选调职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工作需要,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决定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职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一)选调职位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二)选调
因工作需要,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决定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职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

(二)选调人员条件

1.属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并经试用期转正;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补或经费自给,须为通过我市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经选聘的人员,且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5.符合附件1《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以上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公告选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12月1日。

2.报考职员岗位的,入选后我局统筹安排到下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评、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20131223至1227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公共事业局516室(地址位于龙华新区公安分局附近)。

2.报名提交材料

(1)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

(2)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或职员登记表复印件;

(3)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名册表;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三)适岗能力测评

1.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和形式

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及形式在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lh.sz.edu.cn:8080/"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2.适岗能力测评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公布

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适岗能力测评成绩及考察人选名单将于测试结束一周内在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lh.sz.edu.cn:8080/"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四)组织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各职位按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适岗能力测评、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联系电话:23336315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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