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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2013年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因工作需要,区委宣传部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三)符合应聘职位
因工作需要,区委宣传部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香洲区宣传部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职位表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待遇

备注

香洲区委

宣传部

办公室

职员

1

1.性别:不限;

2年龄:24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文秘;

5.其他:有政府部门实践经验(凭实践单位证明报名);有摄像技术经验。

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2400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16日-12月17,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香洲区行政中心203室;

3.所需资料:①《香洲区宣传部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报名者须在"保证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③户籍证明相关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相关工作经验证明;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三)实际操作考试

考试形式:实地情境模拟操作,侧重了解应聘者的拍摄技术、写作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够3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依实操成绩、面试成绩两项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实操时间:12月18日上午9:00

面试时间:12月19日下午3:00

地址:香洲区行政中心203室

(五)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签订合同规定的期限,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16717;投诉或监督电话:0756-2516350(香洲区委宣传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部门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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