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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直属单位省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广东省投资促进局(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广东省投资促进局(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

一、广东省投资促进局简介

广东省投资促进局(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是广东省商务厅直属的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从事全省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诉处理协调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招聘技术工三级以下岗位1个,要求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相关证书,有连续3年以上会计岗位从业经历。

三、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需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35周岁以下"和"连续3年以上会计岗位从业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2月28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截止日期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接受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名者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好后于2014年3月25日前,连同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证明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zhaopin@gddoftec.gov.cn,邮件主题标明: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格式:XXX省投资促进局工勤岗位)。

(二)报名要求

1、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取得双学位的报考者须以第一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件报名。

3、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4、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和办法

报名初审通过的,省商务厅人事处将于2014年3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发放《准考证》,请考生自行打印并粘贴大一寸本人近期证件照,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如报考人员在准考证发放最后1个工作日前仍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请联系省外经贸厅人事处进行咨询。

五、考试、体检、考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社会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3月29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商务厅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高分前3名进入面试,因同分出现最高分人数多于3人时,一并进入面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商务厅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按报名者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标准执行。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约定。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所属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8819399

监督单位及电话:监察室020-38819798

广东省商务厅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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