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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推公选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等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公推公选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等领导干部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含中央、省驻汕单位)公推公选汕头市交通运输
公推公选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等领导干部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含中央、省驻汕单位公推公选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等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推公选职位(共3个) 1、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2、市国资委主任 3、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推荐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现任正处级干部;②任副处级职务满2年以上干部;③现任中央、省驻汕大中型企业及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身体健康。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以及工作成效显著的干部,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计算年龄、任职时间、确定学历等相关情况,均计算至2011年3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推荐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它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提任的其他情形。 、推荐方式 本次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联名推荐、个人自荐3种方式进行。 、工作程序 1、公布职位、条件、程序及要求。 2、公开推荐、报名。市委组织部接受组织推荐、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进行资格初查。 3、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列入《推荐名册》 4、召开市委全体(扩大)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每个职位不超过1∶2的比例差额推荐考察人选。 5、确定考察对象。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研究确定各职位拟任人选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7、召开市委常委会。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研究提出拟任建议人选。 8、召开市委全体会议差额票决任职人选 9、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和任前谈话,按照法律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纪律监督 参与公推公选活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及市委对本次公推公选的纪律要求,保证公推公选风清气正。举报电话(12388,12380)和举报网站(www.gd12380.cn专门受理有关举报。 接受推荐截止时间:2011年3月23530(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市委大院8号楼,联系电话:88438164 邮箱:stgxb@shantou.gov.cn、stgb11@163.com。 有关文件、推荐材料和相关要求可到"汕头组织工作"网站http://stzz.shantou.gov.cn中"通知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2011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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