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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选调科级公务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进一步扩大用人视野,广泛发掘优秀人才,广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拟面向广州市(包括区、县级市)、北京地区的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科级公务员2名。一、选调范围在广州市、区(县级市)或北京地区的中央或北京市
为进一步扩大用人视野,广泛发掘优秀人才,广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拟面向广州市(包括区、县级市)、北京地区的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科级公务员2名。

一、选调范围

在广州市、区(县级市)或北京地区的中央或北京市、区党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的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中选调。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广州市或北京市户籍。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选调职位及要求

(一)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名:男性,40岁以下,现任主任科员或任副主任科员一年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口头表达及应急应变能力强,有信访维稳或公安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副主任科员或科员1名:女性,26岁以下,现任副主任科员或任科员一年半以上。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口头表达和应急应变能力强。

计算年龄及现任职级时间截止至2011年3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一)填写《广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该报名表可直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上下载。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材料(奖励和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的复印件(所有材料请用A4规格纸张)以邮件快递方式寄至广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横二条甲三号广州大厦410室收,邮编100031),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以下信箱:gzzjbgx@163.com

(二)报名时间截止至2011年5月20日(以邮件快递方式按邮戳为准)。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纪律处分的,或具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它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五、选调程序

(一)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材料(奖励和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能力素质、性格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

(四)笔试。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照1:10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归纳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六)体检。根据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最终选调人选。入选者到指定医院体检。

(七)公示及办理手续。将拟选调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之后按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及公务员转任手续。

六、其它事项

报名者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面试、笔试打分及综合成绩折算均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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