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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区属公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资[2012]12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区属公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资[2012]12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数量

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是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全资公司,委托区三旧改造办代为管理。本次招聘人员为公司工作人员,属公司合同职工性质,招聘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财务管理人员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证书,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

3、性别:女性;

4、户籍条件:佛山市高明区户籍;

5、能听、讲粤语和普通话。

(二)建筑工程管理人员1名

1、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市政工程类专业,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

3、性别:男性(需单独进行建设项目和工程的日常跟进);

4、户籍条件:佛山市高明区户籍;

5、能听、讲粤语和普通话。

(三)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

1、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

3、户籍条件:佛山市高明区户籍;

4、能听、讲粤语和普通话。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2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地址: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C座13A层),联系电话:88883293(李小姐、谢小姐)。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场地资料费50元。同时可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②如实填写《佛山市高明区区属公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区三旧改造办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和政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确定聘用人选后,由区三旧改造办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明建公司填写《佛山市高明区区属公有企业招聘录用人员申请表》,报区三旧改造办审批后正式聘任。聘用工作人员聘任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参照本区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标准,由明建公司统一解决。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三旧改造办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区三旧改造办负责监督。联系电话:88266263(区明建公司)、88883293(区三旧改造办)。

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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