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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工作需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将缩减招聘人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招聘成都市城乡房产管
因工作需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将缩减招聘人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招聘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编制外聘用方式,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报名条件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1、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4名:住房保障窗口岗位,要求法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

2、部分局属单位15名:财务岗位,要求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所有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

其中:

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住房保障窗口岗位要求年龄26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局属单位财务岗位要求2011、2012年度毕业生或2013年度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注: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日-2013年6月17日 ,截止时间2013年6月17日下午16点整。

注:6月6日-6月7日、6月10日-6月12日、6月15日-6月16日不接受报名,其余时间正常报名。

(二)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将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2013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3年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及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人事处分别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住房保障窗口岗位的考生到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报名;报考局属单位财务岗位的考生到局人事处报名。

(四)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大厦1515室。咨询电话:86279233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人事处: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大厦1908室。咨询电话:86279926

三、考试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比例折合后的两项成绩之和为应聘者的综合成绩。

(二)笔试和面试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统一组织。

(三)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过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最末一名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因体检放弃、体检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确定体检人员规则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根据局属事业单位控岗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统筹协调办理人员编制外聘用手续,并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后再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审计处(纪检监察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86280069、86279886(非咨询电话,不接受报名咨询)。

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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