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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关于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

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
关于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
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发[2007]4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研究同意,报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
凉山歌舞团差额事业四川省西昌市石塔街114号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
凉山广播电视台全额事业西昌市三岔口东路298号播映广播电视节目,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二、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2个单位,招聘名额9名。其中:凉山歌舞团7名,凉山广播电视台2名。详细情况见《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为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非在职人员,《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鲜章。
四、报名 、资格审查等 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考歌舞团的考生于2013年9月12日-9月13日到凉山歌舞团人力资源部(西昌市石塔街114号)报名,并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考州广播电视台的考生于2013年9月12日-9月13日到凉山州广播电视大楼5f综合部报名(西昌市三岔口东路298号),并填写报名《信息表》。
(二)提交资料:
1、《信息表》一式2份(报名时领取);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所需的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面试考务费80元。
(四)联系方式:考生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审查
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分别对考生的《信息表》、提交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报考者《信息表》、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凉山歌舞团公开招聘7个专技岗位只进行面试。
凉山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2个专技岗位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英语翻译与主持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彝语翻译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
  • 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即当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数量达到相应招聘岗位3倍及以上时(若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经请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若仍达不到2:1的将进行岗位调整或削减,具体调整补充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可组织该岗位的考试。
2. 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9月26日工作时间到凉山广播电视台综合部办公室(西昌市三岔口东路298号,凉山广播电视大楼5f)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证件不符、不齐的不能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3年9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 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5. 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凉山广播电视台公示栏公示,并公示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成绩公布后2天内向凉山广播电视台申请查询。
(二)面试
1. 面试组织与形式
面试工作由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牵头,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
凉山歌舞团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凉山广播电视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比例
凉山州歌舞团的面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即当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数量达到相应招聘岗位3倍及以上时(若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经请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若仍达不到2:1的将进行岗位调整或削减,具体调整补充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可组织该岗位的考试。
凉山广播电视台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招聘岗位笔试比例调整为2:1,则该岗位面试比例也相应调整为2:1)。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领取面试通知书
(1)2013年9月23日(17:00前)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凉山歌舞团人力资源部 (西昌市石塔街114号)领取《面试通知书》。
(2)2013年10月15日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凉山广播电视台综合部(西昌市三岔口东路298号,凉山广播电视大楼5楼)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试当日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符、不齐的不能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分别在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公示栏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根据岗位的招聘名额和最低分数线,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并公示体检人员名单。报考凉山歌舞团岗位的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都参加体检,最终以考核决定聘用人员。报考凉山广播电视台岗位的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分别在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公示栏公示。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并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递补。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而出现的空额经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研究决定后可依次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方能提出调离或辞职。少服务一年向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缴纳指标占用费。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公告由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 0834-3227940
凉山歌舞团人力资源部 0834-3280263
凉山广播电视台综合部 0834-2162183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 :0834-3865848
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纪检组:0834-3229958
凉山歌舞团纪检监察室:0834-3280353
凉山广播电视台纪检监察室:0834-2169285
附件:《凉山歌舞团、凉山广播电视台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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