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凉山州金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32名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凉山州金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考生须为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6)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8日以后出生。
(7)如为在职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2个,招聘名额32名,其中乡镇卫生院30名(护士15名,医生15名),金阳县计生指导服务站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所在学校出具今年毕业的证明原件;
(4)由派出所和社区、乡(镇)等出具的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
(5)《金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编码,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
(四)资格审查: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金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报名时分岗位报名,如发现报考条件不符,取消报考资格。对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护士资格证的考生,还需带资格证原件。护理类专业不得报考医生,医生类专业不得报考护士。
(五)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六)联系方式:考生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成绩总分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3年7月11日下午2: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所有考生均以汉语言考试。
5、开考比例:开考比例3:1,未达到3:1比例则相应调减聘用名额。
6、笔试成绩公布。
于2013年7月12日公布笔试成绩
7、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
(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4)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2013年7月10日下午5:30前,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送交至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于2013年7月11日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人社部门牵头,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内容。医生面试以收集病史、临床处理能力为标准命题;护士面试以临床操作流程、处置规范为标准命题。具体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招考范围及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 依次按程序递补。
七、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选岗当日前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金阳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按其规定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本次考聘的医务人员,乡镇医务人员要求5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县计生医务人员5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检验士资格证,否则,无条件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金阳县纪委监察局 0834-8733036
咨询电话: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8733109
附件:《凉山州金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特此公告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5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