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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廉江市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9月25日至30日报名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廉江市福利院(廉江市光荣院)是我市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核拨。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全市范围内弃婴、孤儿、残童的收养及送养工作;开展城乡老年人的自费托养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集中
廉江市福利院(廉江市光荣院)是我市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核拨。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全市范围内弃婴、孤儿、残童的收养及送养工作;开展城乡老年人的自费托养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集中供养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等孤老重点扰抚对象。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招聘办法》)的规定,廉江市福利院(廉江市光荣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其中:医生岗位2 名、护士岗位3 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医务工作。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1.中专以上学历;2.报考护士岗位的须护理专业,同时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报考医生岗位的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西医士、社区医学专业,同时具备医师执业资格。

(三)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30日(共6天)。

2.报名地点:廉江市民政局三楼办公室(廉江市新兴南路18号),联系电话: 0759-6622443、0759-6623721。

3.报名要求: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同底照片2张,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属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报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廉江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5.特别提示: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便于工作人员联系。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

1.笔试:报考护士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报考医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分别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到1:3时,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须合格以上(等于或高于60分)才能录取。

4.其他事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在廉江市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组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体检合格者,由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对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取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是否递补人选由廉江市人社局和廉江市民政局研究确定。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反映。

(五)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办理录取手续。

2.录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的待遇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投诉电话:0759-6621276、6622443。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

(三)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事信息网:ljrs.lian jiang.gov.cn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 江 市 民 政 局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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