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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招聘区属国有公司会计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属国有公司改革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会计委派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委派会计作用,加强对区属国有公司的财务监督和资金统筹,结合我区会计人员现状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属国有公司改革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会计委派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委派会计作用,加强对区属国有公司的财务监督和资金统筹,结合我区会计人员现状及区属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会计人员7人,委派到区属国有公司担任专职会计。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按聘用制管理。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本公告里所有年龄计算均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
2013年8月8日00:00至8月14日24:00。
3、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招聘区属国有公司会计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报名邮箱。
(2)资格初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进入复审人员及复审地点。
(3)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201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招聘区属国有公司会计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职称证书和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当场缴纳考试考务费,并领取《准考证》。考务费每人50元,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7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和《财会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照《综合能力测验》占30%,《财会专业知识》占70%计算;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2、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8月18日。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包括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21日在成华区公众信息网公布。若在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过程中,最末一名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名单。
体检医院由成华区财政局(国资办)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时间2013年8月24日。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外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无异议并经成华区财政局(国资办)批准后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新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委托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七、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成华区财政局(国资办)委托成华区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成华区人社局对招聘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
咨询电话:成华区财政局84330859
查询网站:成华区公众信息网(www.chenghua.gov.cn)
报名邮箱:55619283@qq.com

附件:1.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招聘区属国有公司会计人员职位表.xls
2.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招聘区属国有公司会计人员报名表.xls

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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