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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关于公开招聘新青工业园等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公开招聘珠海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青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待遇 1、新青工业园合同制职员5名,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合同制职
根据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公开招聘珠海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青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待遇   1、新青工业园合同制职员5名,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合同制职员1名,区三防办合同制职员2名。合同制职员,享受合同制职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2、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详见《斗门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1日。   三、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6月5日-6月9日(9:00-12:00,14:30-17:30),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务市场服务大厅(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一楼)。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9日17点30分(通过邮政邮寄,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人员管理股 (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三楼302室)。邮编519100,联系电话:0756-5552646。   电子邮件报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9日17点30分(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汇总发至电子邮箱:dmrsjgzryglg@126.com,照片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3、报名材料:   (1)斗门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   (5)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于面试前提供查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审核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者发给准考证,由考务办公室提前网上公告通知领取《准考证》。   每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录人数3倍的,实际招录人数按符合条件实际报考人数的1/3确定(只取个位整数)。   (三)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1.笔试(满分100分)。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负责,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考察由斗门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及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网上予以公示。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人事调动及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三)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3版)》(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52646,投诉监督电话:0756-5525604。   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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