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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旺苍县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中 共 旺 苍 县 委 组 织 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公 告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把旺苍建成川东北人才发展高地,经中共旺苍县委、旺苍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
中 共 旺 苍 县 委 组 织 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
公 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把旺苍建成川东北人才发展高地,经中共旺苍县委、旺苍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13名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招聘)13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在旺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
  3、所学专业类别及方向、学历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6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并填写《四川省旺苍县公开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报名地点:四川省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网上报名人员可登录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http://www.wangcang.gov.cn/)、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chrss.gov.cn/)、红城党建网(http://www.hczgw.gov.cn/)或广元人事人才网(http://www.cbrcw.com/),并下载填写《四川省旺苍县公开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邮箱(360992977@ qq.com)。
  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不需提供学位证、毕业证,但须提供学生证。
  3、资格审查: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才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送面试邀请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面试
  请接到邀请通知的面试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复检。
  (四)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职位在2人及以上的确定2人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个人意愿、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考察人员名单在旺苍县党政公众网、红城党建网、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招聘)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主要优惠政策
  《旺苍县自主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明确的引进人员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县财政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4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在旺苍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2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800元的"优秀人才政府激励岗位奖"。
  (二)事业单位引进的新参加工作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根据学历在管理岗位的,分别确定为八级B类职员、七级B类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分别可聘任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符合破格晋升职务条件的,根据表现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在中共旺苍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0839)-4202191,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4313573。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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