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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西昌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经西昌市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根据有关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经西昌市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根据有关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选聘简章。本简章同时在西昌人事人才网、西昌人事考试网、中国西昌政府网公告。 一、选聘岗位 一类岗位:社区党支部书记10名; 二类岗位:社区居委会主任候选人推荐人选10名; 三类岗位:社区居委会文书10名。 其中报考二类岗位的人员需经法定选举程序,当选后方可办理任职聘用手续。 二、选聘范围 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复退军人、在岗社区专职工作者、下岗失业人员、社区居民等。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服务意识强。 2.具有较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一类岗位、三类岗位应具有西昌市户籍,二类岗位应具有西昌市城镇户口。 5.报考社区党支部书记的应具有中共正式党员身份。 (二)学历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 1.报考一类、二类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现在岗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需出具证明材料),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三类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三年内(2010年5月1日起)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3.在各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未取得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5月22日--5月31日) 1.报名地点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50元。 2.报名程序及报名材料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须打印并填写《西昌市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党组织意见栏,需加盖本人所在支部和上级党(工)委公章。 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近期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社区专职工作者证明材料和相关任职经历材料(本人所属党(工)委开具的证明信)。 (二)资格审查(6月3日--6月4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西昌市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报名人员在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参照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6月13日下午2:30) 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统一到西昌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18日。 (2)实际缴费成功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岗位的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选聘名额。开考名额和递减名额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公示于西昌人事人才网。 (3)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综合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综合知识-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专用教材》、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三科合卷,卷面总分值为100分。 2.加分。为稳定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持续推进我市社区工作,对西昌市现在岗的具有1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且报考一类、二类岗位的,可在考试总成绩中给予2分的加分。 3.分值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折合分+加分及岗位排名按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拟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西昌人事人才网公告。 4.面试 根据加分后的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选聘数量3: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需交纳面试费80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再次相同的,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统一安排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选岗、选举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再次相同的,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选岗后办理试用手续,分配至相应社区工作(凡在社区任职的专职工作者,不能在村"两委"兼职),试用期3个月。对需要选举的人员,经组织考察合格后,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再参加社区选举。 试用期满后,拟聘人员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聘用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缺额,可从相应岗位中参加面试的人员依次递补。 五、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选聘人员工资按月发放,执行西昌市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工资福利标准。 (二)在社区任职期间,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六、管理及服务 (一)选聘到社区的专职工作者的人事档案由西昌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西昌市人才交流中心免收任职期间的代管费用,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 (二)选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每年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每个工作期满后,根据社区工作需要,经组织考核合格,可以继续聘任。 (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积极为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七、附则 本《简章》由西昌市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选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人事人才网等网站予以公告。 请考生报名时须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834-3222515(市委组织部); 0834-3227446(市民政局); 0834-6966007(西昌人力资源市场)。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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