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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201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成立于2003年6月28日,为交通运输部直属一级事业单位,是国家海上专业救助机构之一。主要负责中国南海海域的国内外船舶、水上设施和遇险的国内外航空器及其它方面的水上人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成立于2003年6月28日,为交通运输部直属一级事业单位,是国家海上专业救助机构之一。主要负责中国南海海域的国内外船舶、水上设施和遇险的国内外航空器及其它方面的水上人命救助;负责以人命救生为目的的海上消防;承担以人命救生为直接目的的船舶和水上设施及其他财产的救助;承担国家指定的特殊的政治、军事(战备)、救灾等抢险救助任务;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海运协定等国际义务。 南海救助局总部设在广州市滨江西路42号,下辖救助船队,应急反应救助队,救助后勤保障部和广州、深圳、湛江、汕头、北海、海口、三亚、阳江8个救助基地。现有职工844人,拥有各类救助船舶30艘,其中14000千瓦救助拖轮1艘,8000千瓦救助拖轮5艘,6000千瓦救助拖轮1艘,双体穿浪快速救助船1艘,近海救助拖轮7艘,其他船舶15艘,分别部署在珠江口、琼州海峡、西沙等重点海域的动态待命点值守。在交通运输部救捞局的统一领导下,在辖区水域部署5架救助直升机和1架固定翼飞机,在珠海、湛江、三亚3个救助飞机值班站点值守,形成海空立体救助体系。 建局以来,南海救助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党组的指示,努力打造"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技术精湛,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的专业海上救助队伍,发扬"把生的希望送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救捞精神,在水上人命救助、财产救助、环境救助、抢险打捞以及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截止2013年5月31日,成功救助救援各类遇险船舶783艘(其中外籍113艘),救助救援遇险人员12736人(其中外籍人员1412人),获救财产价值人民币268.21亿元。为维护我国海上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履行国际海上安全义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3个,其中网络信息管理1人、财务管理2人。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4)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报名。 3.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9:00-9月25日17:00。 4.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名次并列)。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 (6)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分。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1个工作日到我局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原件;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请在背后写上姓名); (5)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3)局成立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4)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合格线为60分。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和标准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及所获得的奖励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局聘用人员,我局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需说明的问题 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本公告由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附件: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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