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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2013年专职社工招聘工作方案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为进一步优化我街社区专职工作者结构,提高社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成立矿泉街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为进一步优化我街社区专职工作者结构,提高社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成立矿泉街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于鲁民(街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云山武(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组 员:邹卫红(街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续词炎(街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林光宁(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忠诚(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柏屹立(街办事处副主任)              吴新强(街党工委委员、街人大工委副主任) 陈 文(街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彭 晖(区纪检派驻四组副组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科),由民政科科长唐银珠任办公室主任,张晓忠、邢卫华任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开展。     二、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条件     (一)招聘人数:5人     (二)应聘人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4、具有广州市辖区户籍;(越秀区户籍的优先聘用)     5、具有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以上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2、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     3、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五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三、发布招聘公告和接受报名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3年5月30日至6月5日在区信息网、街办事处公示栏及各社区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2013年6月6日(星期四)至6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四)报名地址:广州市沙涌南洪荫围13号矿泉街道办事处三楼民政科。    (五)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应亲临报名现场报名,填写《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报名时要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彩色相片3张,进行资格初审。     3、准考证发放时间:资格审查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考试形式主要由笔试、电脑应用、面试组成。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电脑应用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电脑应用考试时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时为笔试时间;11:00-12:00时为电脑应用时间,根据报名考试人数分批进行电脑应用考试,每批次考试时间为15分钟。 考试地点:广州市沙涌南洪荫围13号矿泉街道办事处一号会议室。     2、笔试、电脑应用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于6月20日在越秀区信息网、矿泉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和矿泉街各社区居委会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     1、参加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笔试、电脑应用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面试由矿泉街班子成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6月25日上午9:00-12:00时;面试地点:广州市沙涌南洪荫围13号矿泉街道办事处。     (三)有关说明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电脑应用、面试成绩按4:1:5比例计算总成绩;     2、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进行体检。     五、体检及考察     1、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对体检不合格,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考察:街道办事处先对人选进行考察,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在考试总成绩合格(总成绩60分或以上为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4、申请聘用:街道向区民政局上报聘用人员名单,并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等相关资料。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确定聘人员名单于6月26日在越秀区信息网、矿泉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和各社区居委会公示栏公布。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七、注意事项     1、体检时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考试冒名替考、考试作弊、考试迟到15分钟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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