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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信访局公开招聘区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区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区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二)具有广州市区居民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

(三)身体健康,适应应急工作,需夜间值班及异地出差;

(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单分数在425分以上。

二、招聘方法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从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至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共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4.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先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填写《海珠区信访局公开招聘区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近三个月的计生证明、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和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发放《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

5.缴费:成功报名人员缴纳考试费用每人55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6.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二)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的要求,到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及信访业务知识等。

3.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于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后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http://www.hzrcw.com.cn/)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5.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对应《海珠区信访局公开招聘区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制度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及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它

咨询电话:89088205,34370929(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海珠区信访局公开招聘区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珠区信访局

2013年8月27日

相关附件:海珠区信访局公开招聘区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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