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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韶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复退军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韶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韶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复退军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韶关复退军人医院是正科级事业单位(精神病专科医院),财政核拨,主要负责韶关市复员退伍军人、现役军人、社会优抚对象、三无人员等精神病患者的收治任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请见附件1《2013年韶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4)年龄和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止。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3天) 2013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2)报名地点 韶关复退军人医院:韶关乐昌市乐棉路22号韶关复退军人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5503601,联系人:朱先生。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或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参加招聘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占考试成绩40%,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民政局人事科(监察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占考试成绩60%,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5人时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体检时间由韶关市民政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民政局人事科(监察室)以实名形式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监督投诉电话:8738872、8732621。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韶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民政局 2013年8月5日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13年韶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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