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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州仓山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 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补充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福建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帮扶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精
福建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帮扶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精神,以及已开发的我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的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述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仓山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此次招聘人员主要分配在仓山城区内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及工业园区,不分配到各社区工作服务站。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在劳动年龄内,具有我市户籍的;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3.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4.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 三、岗位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1.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2942元/月,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2600元/月。 2.上述公益性岗位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均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3. 此次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考核通过后,聘用期限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满不予续聘。 四、工作职责 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社区工作服务站开展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由市、区人社部门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仓山区人民政府网、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广泛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8日-8月16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8月16日(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符合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仓山区上三路178号3楼(原仓山国税大楼)区就业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3442530、赵女士。 4.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劳动工作站、区就业管理中心当场领取并填写);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③《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④户口簿原件。⑤《仓山区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高校毕业生另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另户籍不在仓山区,但常住地在我区的,应由常住地的社区出具常住人员证明;在同等条件下,本区户籍的优先录取。 5.资格审查:区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 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被人社部门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计算机考试及面试 1.经审核后,区人社局根据本区公益性岗位数量及报名人员情况,组织安排对报名本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等考试,邀请纪检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2.笔试时间统一定为8月26日上午9:00-11:00。区人社局负责具体安排本辖区考场及相关考务工作,组织报名人员按规定参加笔试,严肃考场纪律,做好试卷保密封存。 3.计算机考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就业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4.三项考试中,计算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人员的录取按计算机考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计算机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四)聘用公示 区就业管理中心根据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等综合情况确定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后,将人员名单上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上述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各社区劳动保障宣传栏上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审批,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备案 1.由区人社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 六、其他事项 1.鉴于相当部分申请报名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失业时未及时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以致目前在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过程中存在困难。对于2015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经过区就业管理中心查询金保工程核实在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未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可以视同为已经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于报名时间截止前给予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注明为就业困难人员。 2.报名人员经过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和资格审查后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人社部门的分配;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8日 2017年福建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详见:福建人事考试网 附件: 仓山区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信息表.xls 福州市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仓山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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