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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为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财政全额核拨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区土地储备工作,代表市政府持有储备土地;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储备土地入市计划;负责政府储备土地的经营和管理;负责储备土地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招商策划、规划指标申请、地价测算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2013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 2:30-5:30)。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10日(下午 2:30-5:30)。 (2)报名地点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41号富荣楼三楼。咨询电话:0751-8817683。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及劳动合同,要求具有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还须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上述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2)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或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总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按60 %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具体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2)笔试内容: 只考一门综合科,考试内容:土地储备管理相关专业知识。以上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老干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成绩按 40 %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站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于面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告。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专业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时间由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老干科确定并通知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老干科或纪检监察室以实名形式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监督投诉电话:8892326、8885989。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1-8817683。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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