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四川省犍为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和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公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犍编发[2012]2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和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公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犍编发[2012]2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现就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 二、招聘条件、单位、职位和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且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标准。 5、符合《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5、2012年7月31日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三)各招聘职位具体条件、单位、职位和名额(详见附件) 三、加分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特岗教师、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等服务期已满且符合加分政策的,按照规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申请加分者务必于2012年8月4 日至 8 月 7 日在工作时间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等)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33-4251503)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核定的加分结果将于2012年8月 12 日前在犍为人事人才网(www.qwrsrc.gov.cn)上公布。 四、报名程序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2年 7 月 26 日- 8月1 日。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乐山人事考试网(新版)(www.lspta.gov.cn) (二)报名程序 1、了解政策。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先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犍为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照片。应聘者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 4、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应聘条件报名。 (2)应聘者所填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一致,且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凡多职位报考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上传的照片应是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不能传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面照,照片应清晰。 (5)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在公招中的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犍为县人社局负责。对照职位的应聘条件和照片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并在应聘者报名后的次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2年7月27 日9:00时至 8月2日18:00时。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的应聘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2年8月3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费50元,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审核且完成网络交费的应聘者,于2012年 8月22-24日自行通过乐山人事考试网(新版)(www.lspta.gov.cn)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计分办法为: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70%+面试成绩×30%,考试考核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组织 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一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省策、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4、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 8月 25 日。 5、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6、笔试开考比例 职位招聘数与通过网络审核且完成网络缴费的应聘者的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同类职位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8月10日前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报考此职位的考生应在8月15前主动与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调整职位,未联系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并退还报名费。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将于8月20日前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7、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原始成绩和折合成绩于2012年 9 月 7 日前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应聘者,可于成绩公布后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7天后公布。 (二)面试 面试考核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审题3分钟),面试考核成绩现场公布。 1、面试考核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折合成绩,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考核名额出现并列情况,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考核人员。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考核资格审查 面试前须先进行资格审查。 (1)面试考核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2012年 9月 20 日前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进入面试考核的应聘者应带齐资料准时到达。 (2)审查内容 ①《报名信息表》1份。 ②相关证件、材料: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机关事业或企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3、面试考核资格审查 面试考核资格审查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审核。如因证明材料不齐、应聘条件不符合或未按时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 4、面试考核缴费 通过面试考核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核费用80元。缴纳了面试考核考务费后的应聘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面试考核通知书》。 程序: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者提交证明材料、《报名信息表》→面试考核工作人员审查→面试考核资格审查通过→执《报名信息表》缴纳面试考核费用 →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 5、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核考场候考区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视为有效比例不再递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布 面试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在犍为人事人才网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确定的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招聘职位数,按照同职位应聘者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二)体检 体检人选由犍为县人社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由犍为县人社局指定到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选本人承担。 七、档案传递 体检合格者在体检结束后20日内将档案转至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本环节中未按时办理档案传递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填写《犍为县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由犍为县人社局负责对其政审,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并对与应聘有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条件进行复核。对在考查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公示 考试、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确定用人单位 公示无异议后,由犍为县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选按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用人单位。不按时参加选择用人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聘用等手续。 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原件。 本环节中未经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 (一)在第五招聘环节的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缺,按同职位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资格审查。 (二)在第六至十一各个招聘环节中所产生的空缺,均按同职位应聘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政审等。如该职位应聘者均为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各个环节的递补人员名单均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适时公布。 十三、试用期及服务年限 (一)试用期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服务年限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含试用期),县内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能申请流动。违约者应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十四、其它事项 (一)待遇按国家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考的相关公告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乐山人事考试网和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成绩公布、递补、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均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在招聘过程中,所有报考者应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犍为人事人才网,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未按时和未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十五、纪律和监督 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纪委监督电话:0833-4221259。 未尽事项,可咨询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833-425150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33-2431510(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犍为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应聘条件一览表》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2012年犍为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应聘条件一览表
招聘单位招聘职位职位编码招聘人数应聘条件备注
学历专业年龄
清溪镇计生服务站卫生23012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目录中的卫生类专业3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石溪计生服务站1
定文镇计生服务站1
龙孔镇计生服务站1
罗城镇计生服务站2
新盛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榨鼓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敖家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公平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职位不限23021专业不限 
石溪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铁炉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芭沟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伏龙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大兴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南阳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敖家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罗城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纪家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
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乡镇农业一23033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专业目录中的农业类专业3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公平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孝姑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铁炉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新盛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芭沟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伏龙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金石井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
大兴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岷东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敖家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乡镇农业二23042
玉屏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九井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塘坝乡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龙孔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马庙乡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
同兴乡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泉水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
罗城镇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双溪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新盛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林业23051国家专业中的林业类专业 
金石井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南阳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同兴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
合计  5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