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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7名(其中:综合类381名、教育类328名、卫生类328名),现将有关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7名(其中:综合类381名、教育类328名、卫生类3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cms.hrss.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聘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4月20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至26日18:00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20日至2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须于2012年4月20日至28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4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8-38197202;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湖广场二期一幢四楼(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5月26日至6月1日24:00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可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时,按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告。 2.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见《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5)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6月25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2年6月25日至28日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2年7月4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排名于2012年7月10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 教育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教育基础知识》成绩×50%)×50%; 卫生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50%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面试资格复审前,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该岗位有效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可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时,按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调减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2012年7月13日前,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 (1)综合类和卫生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 (2)教育类招聘岗位实行专业化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说课、编写教案、专业素质测试等方式进行。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程序 青神县广播电视台招聘2名播音主持人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比例为3:1,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笔试比例为3:1,因笔试缺考或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成绩等各种原因产生实际笔试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有效面试人员可全部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时间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告。 其他招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除青神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外的综合类或教育类或卫生类)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对未达到笔试或面试比例,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在体检环节出现缺额时,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研究确定。考核招聘的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流(调)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2.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的招聘岗位,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五)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由各区(县)统筹安排聘用到具体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同级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608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38197202、(028)85141851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59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8529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19203   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26092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402778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207996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11436   十、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告。   2.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三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 2.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教育类) 3.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卫生类)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5.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点击此处下载全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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